| 网站首页 | 体系认证 | 产品认证 | 资格认证 | 职业培训 | 学历教育 | 职称评审 | 信息中心 | 培训中心 | 思先商城 | 资料下载 | 图片中心 | 思先论坛 | 留言反馈 | 
最新公告:     思先认证培训网服务内容:ISO系列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职称、文凭、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sixian  2007-02-27]        
您现在的位置: 思先认证培训网 >> 体系认证 >> GMP认证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我国GMP对验证的要求         ★★★
我国GMP对验证的要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6-20 09:52:55

我国GMP对验证的要求

 

 

1、药品生产验证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产品验证。

2
 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验证。

3
 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4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5
、药品生产过程的验证内容必须包括:
  a) 空气净化系统
  b) 工艺用水及其变更
  c) 设备清洗
  d) 主要原辅材料变更
  e) 灭菌设备和药液滤过及灌封(分装)系统。(适用于无菌药品生产过程的验证)

文章录入:sixian    责任编辑:sixia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 资质证件 | 证书样本 | 支付中心 | 部分客户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思先公司
    Copyright © 2004-2005 517r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尚恒设计
    E-mail:txd#517rz.com,Tel:(028)87848033,传真:028-87852711,QQ留言QQ留言
    版权所有:思先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珠江路桂花苑26-2-12,邮编:611730
    信息产业部备案
    *蜀ICP备05031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