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2、办理单位:武侯区环境保护局
3、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4、承诺时限: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完成。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行政审批不收费。
6、窗口电话:85058037
7、投诉电话:85069421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三、办理程序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成都市环保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环境管理属地化的原则,由区环保部门审批颁发。
第一步 申报阶段:申请单位按分类(单项)提出申请。区环保局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复,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受理的发给《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由申请单位委托编制《经营危险废物能力报告》。
第二步 审核阶段:收到《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经营危险废物能力报告》之日起20日内予以审核,并做出颁发与不予颁发的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文件;
2、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3、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的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5、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提交取和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6、申办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运输工具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7、提供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