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武侯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审批办理程序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审批
2、办理单位:武侯区环境保护局
3、办理窗口: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4、承诺时间:
(1)试生产审批阶段:1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报资料、现场踏勘)做出审批决定;
(2)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阶段:收到符合验收条件的监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行政审批不收费。
6、窗口电话:85058037
7、投诉电话:85069421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
三、办理程序
(一)、试生产阶段: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填报《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现场勘察,发放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
(二)、正式验收阶段: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发放《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通知单》;审查项目监测验收方案;审查《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组织验收并发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一)试生产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
(二)正式验收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项目试生产批复;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五、前置条件
(一)、试生产阶段: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二)、正式验收阶段: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0%以上,各类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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