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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军事院校地方生招生体检标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或根据政策分数线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允许范围内的,经相关单位推荐,均可报名。 录取:考生经军事院校地方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跟据当年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学生一经录取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情况。
★ 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种类及取得方式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招生性质: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非军籍学员入学不入伍,着军装但无军籍,上学期间费用自理(学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保险费等)。
教学管理模式:
学生入学后学院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统一管理,着军装,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按照普通本科培养方案组织教学。
学习期间待遇: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生教学和生活条件待遇,着军装,但无军籍,学习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学金。
组织关系及档案、户口问题:
新生报到时,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材料,密封的中学档案(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须办理户口迁移的可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也可以不转户口。
毕业学历及学位、考研规定: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毕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可报考军队院校和地方院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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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军校招生:
军队高等专业技术院校的培养
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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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高等专业技术院校担负着为部队、军队科研单位、军队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其毕业学员主要到部队的各个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需要,一般评任专业技术职务。军队高等专业技术院校,均有国内先进的教学和技术设备,有很强的师资力量,既能培养从事实际技术工作的操作人员,又能培养高技术
人才。
军队高等专业技术院校对学员的基础素质要求都比较高,在此基础上,经过系统的培养,力求使学员成为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体能健壮的,有相当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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