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项目管理硕士(MPM)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法律硕士(JM)研究生学
为了适应国际社会对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需要,中国经济贸易学院开设硕士研究生学位班,以满足全球各界有志人士的求知需求。
一、开设专业(部分专业目录):
1: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位班
2: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学位班
3: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班
4:法律硕士(JM)研究生学位班
5:项目管理硕士(MPM)研究生学位班
6: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7:卫生经济与公共政策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8: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9: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0: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1:城市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2:能源经济与环境政策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4: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5: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6:财政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7:人力资源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8: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19: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20: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二、招生对象及资格认定
1、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有二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大专学历,并有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3、按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经香港财经学院批准。
三、教学方式及学制
教学采取在职自修与面授相结合之方式。面授由中国经济贸易学院的教授、专家担纲,中文授课,授课安排于周末,学制两年,其中课程学习18个月,论文撰写6个月。
四、证书颁发
学习期满,各项单科考核通过,颁发中国经济贸易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论文答辩通过者,即颁发中国经济贸易学院硕士学位证书。
五、获颁学位的资格、程序
1、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提交一份原创论文;
3、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答辩通过;
4、缴纳规定的费用;
六、报名手续及录取注册
1、交免冠近照8张(其中4张一寸,4张二寸);
2、查验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二份;
3、查验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二份;
4、填写报名表(入学申请书);缴交报名费200元;
5、经学校审核批准录取之学员,教学点将在十五日内发出通知;
6、已录取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学点缴费、注册。
七、休学、退学
1、学员入学后,因故暂时不能来学习,可申请休学和保留学籍,但学员必须在入学后三年内完成学业。
2、开学后,学员所缴学费和教材、资料费不再退还。报名费一律不退。 |